中国AI网报讯 据禹州法院公众号,禹州市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。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温某伙同多人(均已判刑),虚构身份并使用话术聊天获取对方信任,诱导外籍人员购买虚拟货币实施诈骗,共发送诈骗信息 54360 条,温某非法获利 2400 元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温某组织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系共同犯罪。综合考虑温某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判决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